怎样投诉
  
  您的投诉一般应该是书面的,以投诉状的形式递交到“质检所”。如果书写困难,也可以口述,旅游投诉机关笔录,由您签字。不管怎样,您

的投诉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。不然,旅游局“质检所”可以不予受理。  

1,您的投诉必须在您知道或应该知道您的利益受到侵害时算起60天内进行。您可以在您的利益受到侵害的当地或回到居住地进行投诉。  

2,您必须写明具体的您认为已经对您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具体投诉对象。比如:旅行社、导游、酒店或它们全部。同时应注明它们的确切名称或姓

  名、所在地。  

3,您也要写明具体的投诉请求。比如:赔偿经济损失、要求追究违约责任等。当然应实事求是。  

4,您还要写明投诉的事实依据。即您的人身或财物受到损失的具体经过和相关的证明材料,比如损失证明等。基于此,在您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当

  时(一般都是在旅游途中、在外地),您就应该收集相关证明材料。如果已经回到出发地,您再去收集这些材料,将会非常困难。有利和有力

  的证明材料是您投诉成功的基础。  

5,投诉状中您还应该写明您的姓名、性别、国籍、职业、年龄、单位名称及地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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